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刘老书记、周法官让你们费心了,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这钱我来替儿子还……”。近日,泗阳法院王集法庭办理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小甲的父亲选择“替子还债”,用行动诠释了守信重诺的优秀传统品德。
案情回顾
原来,几年前小甲在村里开办了一个木材加工厂,中途因资金周转需求,向同村的小王借款5万元,后因经营不善导致加工厂亏损严重,小甲只得关闭加工厂外出务工。几年内小王多次上门催要借款未果,遂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及结果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周俊玲试图联系小甲,但其均拒接电话,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系同村及同学关系后,便邀请乡贤调解员刘兆林(刘兆林原系该村的老书记)共同参与调解。刘兆林多次找到小甲的父亲,希望其帮忙联系小甲,甲父得知情况后告知刘兆林,虽然小甲这些年一直外出打工,但其都要求小甲要勇于承担债务。考虑到小甲目前确无偿还能力,甲父愿意尽自己能力替小甲偿还借款。刘兆林将甲父意愿告知周俊玲,周俊玲第一时间联系小王并组织双方调解,小王被甲父的诚信精神所打动,免除了借款利息并同意分期还款,最终双方达成了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今年以来,王集法庭通过“人民法庭+乡贤调解”工作机制,已成功化解辖区内纠纷30余件,有效提升解纷效能,推动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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