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检日前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这也是最高检的第八号检察建议(以下简称“八号检察建议”)。
“八号检察建议”指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一些地方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抓早抓小抓苗头意识不强、措施不力;一些监管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针对上述问题,“八号检察建议”提出具体解决建议,包括充分发挥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督促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对发现的每一起企业非事故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给予应有的责任追究,增加企业违法成本,以及建立全国性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等。
“最高检立足检察职责,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从‘抓前端、治未病’出发,向应急管理部发出检察建议。”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八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11个有关部门,共促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的提升。
最高检日前还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及时作出部署安排,依法能动履职,有效推进溯源治理;注重加强与纪委监委、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宣传教育,构建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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