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编辑时间:2023-04-09       浏览次数:1742 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规划收官之年, 也是我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大考之年,按照国 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现将《十堰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及全面加强诚信、信用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信用支撑。

 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应用导向、依法推进的基本 原则,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 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深入推进诚 信文化建设,探索具有鲜明十堰特色的信用建设模式,争取 全国地市级综合信用指数排名进入全国70强,争取市州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评价进入全省前列。

 工作重点

一)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服务信用十堰提档升级

 

1 组织社会信用建设评估。根据省人大财经委、省信 用办工作安排,配合开展《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施行情况评估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行牵 头,市行业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 编制“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结合国家、 省、市关于信用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启动编制十堰市“十 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 人行牵头,市行业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夯实社会信用建设基础

3 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 视信用信息汇集系统数据报送工作,确保应报尽报、应有尽有。市信用办将按季度通报各地各部门信用信息归集总量, 同时,全市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区域性信用目录的更新和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 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4 提升“双公示”数据质量。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应 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保障“双公示”信息常态化报送。 在规定时间、规定渠道完成信息归集的基础上,加强信息核 对校验,重点解决重复公示、主体关联错误、已撤销仍公示、 信息内容错误等问题,把好数据源头关,提升数据质量。(责 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5 促进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根据全省信用信息平台建 设统一要求,推进平台与市大数据中心平台的信用信息共享 与交换,实现平台与全市政务系统信息平台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大信用信息共享力度,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业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 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信用监管落地

6、 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根据国家、省出台的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相应的实施意见或办法,各地、市 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组织开展守信联合激励 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认定,规范红黑名单管理制度,防止信 用应用泛化,严格标准和程序把严重违法失信者列入黑名单, 把诚实守信者列入红名单。各地、相关部门要每月向市信用 办应报尽报信用联合奖惩案例,以联合奖惩案例报送倒逼联合奖惩措施落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行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 大力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 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责 任单位:市直相关行业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 提升信用应用服务水平,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8、 加快推动信用承诺机制落地。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 主体信用记录,作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依 据;加快梳理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和实施细则,明确可开展信 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对外公示。将市场主体是否进行信 用承诺、是否遵守信用承诺作为扶持政策延续或中止的重要 依据。将市场主体是否遵守信用承诺作为表彰奖励、评先评 优、资质评定的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 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 推动“信易+”工程,服务投资倍增计划。大力实施 信用惠民便企“信易+”工程,实施银税联动、“信易贷”“信 易游” “增氧计划”等,为守信主体在行政审批、融资贷款、 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服务投资倍增计划。各县市 区、市有关部门充分运用综合信用评价,创新“信易批”“信 易租”“信易游” “信易行” “信易阅”等“信易+”系列场景, 围绕教育、医疗、养老、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地产、劳 动用工等民生领域,积极拓展“互联网+民生+信用”应用模 式,使守信者有更多获得感。(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 市人民银行、市税务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 积极做好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主 管部门)作用,督促涉金融、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税务、 司法等领域的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 法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并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 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 信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各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创建

11 加强城市信用建设。按照《2020年城市信用状况监 测预警指标体系》,对照守信激励和失信治理、信用制度和 基础建设、诚信文化和诚信建设、信用服务和信用创新、信 用环境等五个方面评价指标,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落 实,通过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的指标数据反馈功能, 加强信用信息数据报送工作,提高报送数据的数量和质量, 力促在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结果中争先进位。(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2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 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十政发〔2018〕25号),进一 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在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投标、社会 管理等重点领域,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 制,实现政府失信100%治理,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 的各类合同100%兑现、履约,给予市场主体稳定预期。(市 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公务员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行 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3 加强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征信产 品开发和应用力度,促进线上金融产品创新,提高融资效率, 支持疫后十堰经济社会恢复发展。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 设,健全完善贫困户信用档案建设,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 的全覆盖,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 支持力度。结合市金融生态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信用县市、 信用乡镇、信用村组、信用农户等创建工作,强化示范引领 作用,有效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人行、 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4 持续开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根据《十堰市集中治 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文明委2018) 24号),持续开展法院判决不执行、非法 行医、涉金融领域等19个重点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失 信行为,督促失信主体整改失信行为,对黑名单、重点关注 名单主体实现治理全覆盖,年底前各专项治理整改到位率达 100%。各责任单位要在每季度末将专项治理情况报市信用 办。(责任单位:市文明委、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各 县市区人民政府)

15 在重点领域建立诚信“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制度。 根据市创文办要求,高度重视市场环境诚信“负面清单”内 容,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制定负面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抓早抓 小抓苗头,广泛开展自查、监测和各类专项行动,在全市范 围内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责 任单位:市文明委、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市法院、市地 方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卫健委、市海关、市公安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

(五)深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诚实守信社 会氛围

16 持续推动诚信宣传教育。持续深入推进“诚信建设 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依托校园、企业、街道社区、村镇 等渠道,开展青少年、企业家、重点职业群体的诚信教育。 举办信用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组织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宣 传推广各类诚信典型和诚信事迹,解读分析联合惩戒案例。 组织“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明委、市发改委、市人行牵头,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17 鼓励并规范各类信用示范创建。经市级行业主管部 门批准保留开展的“诚”“信用”为名评比表彰活动项目, 须向当地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经信用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方 可开展活动。各地信用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布冠以“诚信”“信 ”为名评比表彰清单,并实施动态更新。各地各部门要严 格查处各类行业协会冠以“诚” “信”为名评比进行敛 财行为,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文明委、市发改委、 市人行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 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六)完善信用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促进工作落实 的长效机制

18、 补短板、建机制,确保我市城市信用水平提档升级。 对标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指标,针对我市重点关注名单企业占 比和单位重点关注名单企业记录数较高的短板,加强重点关 注名单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建立健全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日常联络机制和考核通报机制,确保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城市信用指数排名稳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行、市市场监管局 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 成员单位负责)


上一篇:十堰市企业信用协会召开市工商联所属商会后备队伍建设暨市林相改造认种认捐动员会
下一篇:助力辖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十堰市张湾区长效开展诚信示范街区创建

相关资讯

· 学习全会精神 聚力改革发展 十堰市企业信用协会
编辑时间:2024-08-10
· 【党建联学】“信用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时间:2024-06-25
· 十堰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开展6.14信用关爱日活动
编辑时间:2024-06-18
· 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手机变砝码计量惠民生”诚信活动
编辑时间:2024-06-18
· 十堰郧阳区开展第十七个“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
编辑时间:2024-06-18
Copyright © 十堰市企业信用协会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尚一网络  备案号:鄂ICP备20012331号  XML地图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