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 《关于印发十堰市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十信用办〔2023〕14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引导和服务市场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袁胜浩、十堰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李超于2023年9月15日带队深入城区3家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服务指导工作。
执法人员现场从推行政务依法公开、信用承诺信息归集、告知承诺制、卫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信息的运用(部门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七个方面向行政相对人介绍了卫生健康领域开展信用监管工作情况,详细介绍了信用修复流程,并指导行政相对人规范填写信用修复所需要的材料。
按照省、市信用办“清理排查、警示提醒、自主申请、审核提速”一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卫生健康领域大力开展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积极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赋能加力,促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2023年已累计服务15家企事业单位完成信用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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