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卫医急函〔2025〕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审计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药监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审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疾控局、药监局:
现将《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审计署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国家药监局
2025年5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拓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效,纵深推进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行业不正之风常态化治理,加强医药领域廉政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一)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指导行动,加强全系统学习宣贯,将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落到实处,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工作重心、资源倾斜、力量调配上的支持倾斜。
(三)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用好纠风工作机制,做好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任务落地,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防范化解医药卫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正之风问题的风险隐患,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推动形成行业新风正气。
(四)巩固治理成效。坚决防止行业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加强医药卫生领域新型、变异和隐形问题研判预警,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聚焦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设备、基建和信息化项目招投标、后勤服务等监管重点,持续规范检测样本外送、外配处方、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和司法办案力度。
(六)加强穿透监管。发挥穿透式审计监督优势,加强医药行业专项审计。打通从原材料采购、药品耗材生产、招标采购的监管通路,将监管重点向生产端覆盖。探索建立药品生产加工到流通使用全过程可追溯机制,全面推进药品耗材追溯码全场景采集应用。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医药企业参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加强合规管理,推动医药代表在医疗机构内的合规管理,持续净化医药购销秩序。
三、系统纠治医疗服务乱象
(九)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聚焦资质准入、互联网诊疗活动是否与实体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一致、诊疗活动开展、互联网处方等互联网诊疗重点环节,强化“线上医疗”监管。重点打击网络“医托”、违规发布医药广告,以及假借医学科普或会议活动等“引流”“带货”、伪造编造变造在职或离退休行业人员视频营销牟利等不法行为。建立完善惩治涉医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多部门协同查处机制。
(十一)强化医德医风管理。压实医疗机构责任,切实履行医德医风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医务人员日常教育和引导,将行风建设与业务能力提升同部署。对个别医务人员违背医德、败坏医风,损害公共利益、患者权利和行业形象的要“零容忍”,严肃处理。
四、扎实推进保障落实工作
(十四)完善长效措施。加强医药领域廉洁文化和医德医风建设,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法纪教育,大力弘扬抗击“非典”精神、伟大抗疫精神、崇高职业精神,提升医学人文素养和法治素养。开展好医德考评,探索考评结果与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薪酬分配、评优评先等的联动机制,营造风清气正行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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