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市房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6月22日,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分行、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十堰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记者就《通知》中市民较为关注相关问题采访了我市多部门。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购房补贴发放政策
问:哪些人才可以申领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购房补贴?
答:通过“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引进到十堰城区、工作满一年,并已进行了人才层次认定,现未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住房、本市人才公寓或公共租赁住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购房补贴发放一次性发放。
问: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购房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驻市企业、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政府给予第一层次人才25万元购房补贴、第二层次人才15万元购房补贴、第三层次人才10万元购房补贴、第四层次人才6万元购房补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政府给予第一层次人才50万元购房补贴、第二层次人才30万元购房补贴、第三层次5万元购房补贴。
问:如何申领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购房补贴?
答:申领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购房补贴分为申请、申报审查、审批、发放5个步骤。
一、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包括:《十堰市城区人才购房补贴申领表》(表格请在市人社局官网“十堰人才引进”专栏下载);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护照(或户口簿)复印件;《不动产登记和网签备案信息》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内部公示,签署意见后报市人社局。
三、市人社局对申请人人才层次情况进行审查;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对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城区房产情况进行审查。
四、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审查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五、市财政局按规定将住房补贴拨付至补贴对象个人账户。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0719-8116397
大学生购房首付补贴券发放政策
问:什么是普通商品房?
答:普通商品房是指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房。
问:哪些人可以申领大学生购房首付补贴券?
答:两类人群可申领。其一为2020年6月1日(含当日)以后在十堰城区(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次就业满1个月且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的博士、硕士、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专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
其二为十堰籍在外地就业、创业、就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2020年6月1日(含当日)以后返回十堰城区(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次创业满6个月且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的十堰籍博士、硕士、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生。
问:大学生购房首付补贴券是一次性的吗?
答:是的。
问:大学生购房首付补贴券发放金额是多少?
答:大学生购房首付补贴券按学历发放。博士学历一次性发放6万元补贴券,硕士学历一次性发放5万元购补贴券,本科学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张湾区技师)一次性发放3万元补贴券,专科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一次性发放2万元补贴券。
问:如何申领大学生购房首付补贴券?
答:申领大学生购房首付补贴券分为4个步骤。
一、申请。个人向所购房的房地产企业提出申请,房地产企业对申请材料收集、汇总和整理。
申报材料包括:
①首次在堰就业大学生:《十堰市购房补贴申请表(购房券)》,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护照或户口簿复印件,申请人学历材料(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信网高等教育学历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为2020年6月1日(含当日)以后且到申报补贴之日满1个月),社保缴费记录,《不动产登记和网签备案信息》。
②十堰籍首次返乡创业大学生:《十堰市购房补贴申请表(购房券)》,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护照或户口簿复印件,申请人学历材料(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信网高等教育学历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不动产登记和网签备案信息》,外出返乡创业证明相关佐证资料(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即可:在外工作单位的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流水、工资转账记录、社保缴费记录、纳税记录、外地暂住证、外地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真实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十堰城区、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1日(含当日)以后且到申报补贴之日经营满6个月)复印件。
二、申报。房地产企业将申请汇总材料报送至购房所在地区人社局。
三、审核。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的人员身份进行审核;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对申请人购房情况进行审核。
四、发放。市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向房地产企业发放购房券。
问:一个家庭多人符合申领大学生购房首付补贴券条件,多人都可申领吗?
答:不行。大学生购房首付补贴券申领以家庭为单位,按照从高、从优的原则。
咨询电话: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就业援助科0719-869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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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相关政策
问:允许本市单位缴存职工在异地(省内)为本人或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市外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为本人或为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凡十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十堰辖区外(如武汉、宜昌、襄阳等省内购房)均可向十堰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贷款。贷款条件、额度、年限与十堰本地公积金购房贷款一致。因省内异地购房抵押不能在十堰不动产中心登记,可使用十堰现有房产做抵押登记。
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市辖区内购房,均可向十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贷款的条件、额度、年限与十堰本地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一致。
咨询电话:市公积金中心贷款科 赵延婷 13597861249
道德模范相关政策
问:道德模范的范围是指那些?
答:《通知》中所称道德模范是指各级文明委(办)评选表彰(表扬)或公开发布的道德领域先进人物,包括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两类。1.全国、湖北省、十堰市三级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湖北好人两级身边好人,其中,中国好人比照湖北省道德模范、湖北好人比照十堰市道德模范。不包括道德模范提名奖;不包括已去世的道德模范。2.群体道德模范,有具体人物指向的,如:十堰市第六届敬业奉献道德模范环保卫士“七金花”,所有人均可享受补贴政策;仅有组织指向的,如十堰市第二届助人为乐道德模范“电”亮青春服务队,不享受补贴政策。3.一组道德模范是夫妻关系的,以家庭为单位,由1人享受补贴政策。4.同一位(组)道德模范获得过不同层级道德模范称号的,按照就高原则享受一次补贴政策。
道德模范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依据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市文明委表彰(表扬)文件或公开发布信息认定。咨询电话:市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科 8666067。
劳动模范、工匠相关政策
问:可享受购房补贴的国家、省、市级授予劳动模范获得者具体有哪些?
答: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十堰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问:可享受购房补贴的国家、省、市级授予工匠获得者具体有哪些?
答:大国工匠、湖北工匠、荆楚工匠、车城工匠。
问:国家、省、市级授予劳动模范、工匠获得者可享受的购房首付补贴券的标准是多少?
答: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国工匠一次性发放6万元购房首付补贴券;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湖北工匠、荆楚工匠一次性发放4万元购房首付补贴券;十堰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车城工匠一次性发放2万元购房首付补贴券。
问:购房是否必须以劳动模范或工匠获得者本人名字购买才能享受购房首付补贴券?
答:是的。
问:哪些材料能认定享受购房补贴的人员身份?
答: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
咨询电话:十堰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 8660150 18071362937
获功军人的相关政策
问:国家级、省级、市级如何对应部队立功受奖表彰?
答:根据军改后相关规定,原则上国家级对应战区及以上表彰,省级对应军级表彰,市级对应师旅级表彰。荣获部队勋章荣誉称号、一等功、二等功的,一次性分别发放6万元、4万元、2万元购房首付补贴。
问:符合条件的复退军人申请首付补贴券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应提交退伍证或退伍军人登记表等能够证明退役军人身份的材料、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证书。
咨询电话: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 8650710
税务相关政策
问:为促进十堰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请问居民个人购房在税收上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为鼓励居民购房,主要体现在契税优惠政策上。一是将原来4%的契税税率调整为3%。二是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咨询电话:市税务局 张余东方 8113321 18986897298
(记者 徐国文 通讯员 李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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