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激励 失信惩戒——纳税信用管理助力企业“增信减负”
编辑时间:2023-03-26       浏览次数:864 次

      纳税信用是衡量企业信用的“试金石”。

  近年来,税务部门建立健全纳税信用管理制度,落实信用联合激励惩戒,加强部门合作和信用信息共享,积极构建现代化纳税信用管理体系,助力企业“增信减负”,实现高质量发展。

  “诚信纳税为企业带来‘真金白银’!”河南省焦作市东方祥生电器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腾飞告诉记者,2017年到2019年,公司连续3年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企业,在税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去年公司顺利获得100万元的纳税信用贷款。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不断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系统,提升数据自动采集率、完善系统归集分析功能,同时,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人员的税法宣传教育。最新出炉的全国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显示,我国A级纳税信用企业275万户,数量和占比均明显上升。

  为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税务部门从2020年开始实施纳税信用修复机制。

  “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纳税信用管理处处长耿铁鹏说。

  因税收申报问题被扣分,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2019年度纳税信用评级为B级。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当地税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专项税收辅导,纳税人及时修正了错误,在进行纳税信用修复后,成了A级纳税信用企业。

  “A级纳税信用企业‘失而复得’,让我们倍加珍惜。”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办税员檀慧婷说,如果被评为B级,企业将无法一次性领取3个月增值税发票,也享受不到A级纳税信用企业相关的联合激励举措。

  作为失信主体的自我纠错机制,纳税信用修复有效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轻微涉税违规行为,强化了企业信用意识。在2020年纳税信用评价中,700多万户企业实现了纳税信用修复,其中近70万户企业实现纳税信用级别提升,近6万户企业纳税信用级别提升至A级。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说,依托金税三期系统,税务部门实现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与业务办理的自动关联。部分税收政策如增值税新增留抵税额退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税等适用条件中明确了纳税信用级别要求。

  “得益于A级纳税信用企业的身份,公司2个工作日内就完成了增量留抵退税,退税款及时到位,极大缓解了资金流通压力。”福建建新花卉产业园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谢腾飞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继续深入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探索实践“信用+风险”动态监管体系,推动征管服务方式更加科学,管理手段更加精准,让广大纳税人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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