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将推动食品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有效衔接
编辑时间:2023-03-26       浏览次数:821 次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蒲淳介绍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有关情况。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王铁汉表示,不同行业的信用监管各有特点,但核心都是根据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靶向性,加大对违法失信者的约束和惩戒力度。

  具体到食品安全领域,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建立了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将食品企业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四档,并据此确定检查频次、内容和方式,这与信用分类管理的理念是一致的。比如:对于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连续2次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的;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一律上调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对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直接定为D类。对信用状况差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严格管理,大幅提高抽查、检查的比例、频次,一旦发现问题,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惩处。

  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按照《意见》精神,推动食品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有效衔接,对监督检查结果及行政处罚信息,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会同相关部门在准入、融资、信贷、征信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使失信者、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付出沉重的信誉代价、商业代价,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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