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健全和完善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监管体系 强化分类监管
编辑时间:2024-03-05       浏览次数:1099 次

近日,为健全和完善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监管体系,强化分类监管,引导汽车金融公司专注主业,大力促进汽车消费,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评级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评级要素、组织实施、评级结果与运用和附则,从总体上对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工作进行规范。一是明确监管评级要素与方法。《评级办法》设置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服务能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息科技管理等6项评级要素,分别赋予10%、10%、35%、20%、15%和10%的分值权重,并对评分原则进行规定。二是明确监管评级组织实施流程。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按照初评、复评、审核、反馈监管评级结果等环节进行。监管评级结果从优到劣分为1-5级和S级,监管评级结果数值越大表明机构风险越大,需给予更高程度的监管关注。三是明确分类监管原则与措施。规定监管评级结果应当作为监管机构制定及调整监管规划、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分级分类监管的审慎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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